|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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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5-23 |
作者【佚名】律师 联系
【佚名】律师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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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中有形损害有两大类,一是造成人身伤亡,二是造成财产损失。对于这些损失,肇事人是应当进行赔偿的。
(1)财物损害的赔偿。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当事人财物受损,如交通工具、设施或者其他一些物品,可能局部受损,也可能完全毁坏无法修复,甚至于灭失。对于加害方来说这是必须作出赔偿的。
(2)人身伤害的赔偿。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或死亡,使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侵害,尽管身体本身的损伤不能用金钱衡量,但由此因起的实际财产损失,如抢救、医疗、因事故伤害造成劳动收入的减少等,还是可以计算出来的。
参考法条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17条。 |
| 文章录入:叶满天律师 责任编辑:叶满天律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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